一、单位会员的入会条件
1、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自愿申请入会;
2、由在厦海南籍人士及/或已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设立之法人在厦门投资注册登记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3、凡海南籍在厦门专家、学者或知名人士提出申请,经审批,可成为本会顾问。
4、按规定缴纳会费并履行其他会员义务。
二、会员入会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入会申请表;
2、单位简介;
3、法定代表人彩照(一寸两张);
4、身份证复印件。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1、候选会员向本会秘书处提交统一的《会员入会申请表》,若有介绍人可出具推荐意见;
2、针对单位会员所在的企业,本会秘书处发邀请函到该企业,便于在厦琼籍企业的备案以及审核管理;
3、本会秘书处对候选会员的入会申请进行审核;
4、秘书处初审后,及时提出审核意见,报常务理事会会议审核通过,正式确认会员资格;
5、收取会费,办理会员证书;
6、成为正式会员后,本会将在本会网站、会刊、本会群等对会员进行宣传。
四、会费缴纳
1、会员入会按本会规定缴纳会费,领取《会员证书》;2、会费标准和缴纳办法参考本会《会员会费标准》;3、会员除缴纳会费外,可自愿对本会提供捐助,数额不限。
五、会员的权利
1、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事务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对本会会费收支情况提出质询的权力。
六、会员的义务
1、自觉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2、及时反馈交流信息,提供有关材料;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按规定交纳会费。
七、会员退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正当理由连续不参加本会活动超过一年的视为自动退会。
八、会员除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入会方式:致电秘书处:1805012590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