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7月1日临近,香港岛的多栋建筑物上新增了亮丽的灯饰。入夜,从尖沙咀望港岛,信和广场“庆祝香港回归”字样格外醒目。信和集团旗下的临海项目包括尖沙咀中心、中港城等,在外墙装上总计12万颗变色LED灯,组成多媒体幕墙灯饰,从6月26日起点亮,为美丽的维多利亚港夜景增添喜庆。
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特区政府早已公布今年在香港、内地及海外共举办300项活动。在民间,香港各界庆典委员会宣布在港举办530多项活动,包括科技展览、青年歌唱大赛、购物节、文化展览等,逾3000个团体参与。其中港岛各界就陆续举办96项大小活动,参与团体超过200个,预计将吸引40万人次参加。
曾忆否? 1997年以前,一些人在香港外国领事馆门前排队领取护照的场景,被媒体解读为所谓“香港大限”的注脚。1997年之后,大量当年的移民回流香港,让“香港已死”之类的悲观论调成为笑柄。
回归20年来,面对危机和困境,面对怀疑者的嘲讽和质疑,在中央政府支持和帮助下,在特区政府带领下,香港社会各界勠力同心,奋发有为,对“一国两制”能否确保香港繁荣稳定这一历史性课题,交出了令世人惊艳的答卷,香港以新的姿态继续闪耀在世界舞台。
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经济体,香港20年间经济发展可圈可点。本地生产总值从1997年的1.37万亿港元增长到2016年的2.49万亿港元,20年间增长82%,年均增长3.2%;人均本地生产总值同期增长六成,超越日本和欧盟。财政储备从回归之初的3700亿港元增长到2016年的近1万亿港元,增长150%;外汇储备从928亿美元增长到3905亿美元,增长了3.2倍。
作为中华儿女,您对“一国两制”了解多少?小编整理资料再次普及如下:
【基本含义】
“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中国共产党为解决祖国内地和台湾和平统一的问题以及在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中国主权的问题而提出的基本国策。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内地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整个国家的主体,同时允许台湾、香港、澳门保留资本主义制度。
一国两制”政策以“一个中国”为原则,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治的地区之中,中国大陆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民主集中制,但是在香港、澳门皆不实行社会主义,主权移交后保持其原有的资本主义。并可以享有除国防和外交外,其他事务高度自治及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称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例如香港对外事务方面,香港可以以“中国香港”(Hong Kong, China)名义参与国际事务与体育盛事,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等成为成员之一,而香港与澳门两者的基本法是有所不同,如澳门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没有决策权。
“一国两制”除了在香港和澳门主权移交中国后实施,也是当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但台湾民众在中国统一或台湾独立的问题上仍存在分歧。台湾在经历1990年代包括总统直选的一连串民主化运动后支持台湾独立的比例缓步微升、且通常稳定地高于支持统一的比例,而均低于支持维持现状的比例。
这个方针已经使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得到解决,正在有力地推动台湾问题的解决。中共十三大的政治报告指出: 历史将证明,按“一国两制”实现国家统一的构想和实践,是中华民族政治智慧的伟大创造,具有强大生命力。
“一国两制”也为世界上仍在分裂中的民族和国家实现和平统一,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经验。
“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也即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都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
【基本特点】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这一方针,有以下基本点:
(一)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
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行,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国两府”,反对一切可能导致“台湾独立”的企图和行径。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民都主张只有一个中国,都拥护国家的统一,台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确定的、不能改变的,不存在什么“自决”的问题。
(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这种考虑,主要是基于照顾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这将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创造。
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诸如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华侨和外国人投资等,一律受法律保护。
(三)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拥有在台湾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党、政、军、经、财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国签订商务、文化等协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权;有自己的军队,大陆不派军队也不派行政人员驻台。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还可以出任国家政权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全国事务的管理。
(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两岸都是中国人,如果因为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被分裂,兵戎相见,骨肉相残,对两岸的同胞都是极其不幸的。和平统一,有利于全民族的大团结,有利于台湾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全中国的振兴和富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