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这个产业有望成为下一个“千亿级”支柱产业!

BAT三大互联网巨头先后布局海南

牛津大学与海南生态软件园牵手

全国首个区块链产业试验区

首个国际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先后创建

……

近年来

海南互联网产业捷报频传


今年上半年

我省互联网产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前6个月全省互联网产业

实现营业收入超过310.53亿元

同比增长28.81%

实现增加值109.65亿元

同比增长20.5%

占全省GDP的4.1%

互联网产业列为海南省十二大重点产业之一

按照“三年成形、五年成势”的发展要求

以年均30%的发展增速

有望成为下一个“千亿级”支柱产业

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复兴城、

海南数据谷等一批互联网产业新兴载体

成为海南省最能吸引高端人才和

年轻人的集聚区

近年来,海南互联网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成为培育新产业的亮点。互联网产业营业收入从2016年的322亿元快速增长至2018年602亿元,每年保持30%左右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20%左右的增速。目前,全省互联网企业超过2万家,阿里、腾讯、百度、中国电子、中国电科、华为、中兴等超过100家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落户,培育了易航科技、我房网等一批优秀本土企业。

海南互联网产业亮点频现

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成为全省12个重点产业中发展最快的产业

这份“成绩单”的背后

离不开这项统计工作的支持

为全面了解我省互联网产业情况,准确掌握运行态势,实时监测、辅导互联网企业,为省委省政府制定系列政策提供依据,2019年3月5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互联网产业统计年报和2019年统计月报报送工作的通知》(琼工信信产〔2019〕54号)。通知指出,海南省各市县(洋浦)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互联网产业园区、各互联网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要大力发动和指导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严格按照统计范围、统计分类、指标内容和计算方法准确填写,按时上报,保证全省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就互联网产业报表报送中遇到的常见问题给予解答。

Q:

1.互联网产业统计调查制度是什么?

A:

《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通信行业等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18〕134号),即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制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通信行业统计调查制度。

Q:

2.2019年互联网产业统计月报适用范围?

A:

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月报适用范围: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加工及研发且有营业收入的企、事业独立法人单位。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月报适用范围: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且有主营业务收入的互联网企业。

通信业统计月报适用范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Q:

3.互联网产业统计具体包括哪些调查内容?

A:

电子信息制造业2019年统计月报报送内容:主要经济指标月报(电制统企8表)、主要产品产销存月报(电制统企9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9年统计月报报送内容:2019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指标月报表(电软统综1表)。

通信业报送内容:按照《通信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8〕134号)要求报送给省通信管理局的年报表和月报表。

Q:

4.互联网产业统计月报报送的时间?

A:

2019年统计月报报送时限:每月14日前报送上个月月报。

Q:

5.互联网产业统计月报如何报送?

A:

电子信息制造业报送方式:登陆网上直报(网址:202.106.120.244)系统报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报送方式:登录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iitb-internet.hainan.gov.cn)网上直报系统,选择“企业指标月报”,在线填报“软件服务业”月报表后提交。

通信业报送方式:将月报表发邮件至邮箱2720660975@qq.com。

Q:

6.报送月报遇到了问题怎么办?

A:

有关于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18898270548咨询;有关于具体月报报表内容问题可拨打电话0898-65351917。

Q:

7.如果公司是季报,没有月报,可以3个月上报一次吗?

A:

不可以,需要每个月都报送月报数据。

Q:

8.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月报提交后发现错误,如何更改?

A:

本月提交上月月报可自行撤回重新提交,其他月份需联系管理员电话0898-65351917或技术人员电话18898270548将月报退回,编辑后重新提交。如5月14日,如发现报送4月的月报错误,可自行撤回4月月报编辑提交;如发现3月或2月月报错误,需联系管理员退回月报后编辑提交。

Q:

9.“税金总额”里面的税金如何计算?

A: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除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企业缴纳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的总额。

Q:

10.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如何计算?

A:

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每天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人数。平均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被报告月的日历日数除求得;年平均人数是以十二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被十二除求得,或四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被四除求得。

Q:

11.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是否包括五险一金?

A:

工资总额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Q:

12.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应计入工业总产值吗?

A:

应该计入。这是遵循最终产品原则,就是说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Q:

13.电子信息制造业的工业总产值中成品价值计算要含增值税吗?

A: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

Q:

14.工业销售产值与工业总产值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呢?

A:

其联系在于:工业销售产值在计算范围、计算价格和计算方法上与工业总产值基本一致;其区别在于:工业销售产值计算的基础是工业产品销售的总量,不论是否本期生产,只要是本期销售的都应计算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基础是工业产品生产总量,只要是本期生产的不论是已销售的或尚未销售的都要计算工业总产值。

Q:

15.软件产品收入如何确认?

A:

软件产品收入,一是指企业在报告期从事开发研制销售软件产品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外购二次开发的软件产品,但二次开发的增加值必须超过购进价的30%;二是指系统集成中单独开据发票的软件收入;三是指软件企业承担其他硬件厂商委托开发研制的,但不需向硬件产品中镶嵌灌入,其嵌入式软件收入按照合同金额计算。

Q:

16.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月报表的计量单位是什么?

A:

计量单位是“万元”或“万美元”,不是以“元”为单位。

Q:

17.月报表中的数据是当月数还是累计数?

A:

是累计数。本年本期累计:指本年1月份至所报月份的数据总和,去年本期累计:指去年1月份至所报月份的数据总和。如报2019年8月月报,本年本期累计指2019年1月至8月累计数,去年本期累计指2018年1月至8月累计数。

Q:

18.如果未在每月14号前按时报送月报,可以补报月报吗?

A:

可以补报。系统不会关闭,直接在填报月报页面,选择需要上报“月份”填报即可。

最新新闻

申请加入